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全书的定型是在战国时期,从书名来看应该是记载周代官制的书籍,但内容却与周代官制不符,可能是一部理想中的政治制度与百官职守。相传为周公所作[1]。汉初无此书[2],西汉河间献王以重金购得《周官》古文经后,献给了朝廷[3],深藏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4]。汉代原称《周官》,西汉刘歆始称《周礼》,王莽时,《周官》才更名《周礼》、置博士授业,内容被公开,刘歆弟子杜子春,设私校传《周礼》之学,贾逵、马融、郑玄等竞相研习,郑玄为之作注,郑兴作《周官解诂》。《周礼》内容六篇分载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记古代理想官制,其中冬官已亡佚,由《考工记》补足,大而至于政治、军事,小而至于衣冠、陈设,无不有义。郑玄著《周官礼注》与《仪礼》、《小戴礼记》被列入儒家经典中的“三礼”之一。唐代贾公彦作疏。

孔子一生坚决维护周礼,章学诚曾言:“人如孔子,不过学《周礼》一言,足以尽其生平。”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大夫季平子私自用天子礼乐“八佾舞于庭”,孔子闻之大怒:“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周礼》之制度多与他书不同,故攻击者尤众。然前人之攻击者,亦多认为周制。至于后人,今文家何休认为该书是“六国阴谋之书”,宋朝王安石变法时,效法《周礼》的精神以执行新法,引起反对派极大的反弹,其著有《周官新义》;苏辙首先写了长篇大论,言《周礼》之不可信。到了明末清初万斯同著有《周官辨非》,指书中伪著五十余处。姚际恒《古今伪书考》说它“出于西汉之末”。宋代欧阳修曾怀疑《周礼》,认为如按《周礼》,官多田少,禄田将不足数。清代沈彤作《周官禄田考》答复欧阳修的疑难,惠栋称誉“二千年来聚讼,一朝而决”。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认为《周礼》是刘歆伪造。柳翼谋在《中国文化史》“周之礼制”中,认为并非伪作,《周礼》“实成、康、昭、穆以来王官世守之旧典,以之言西周之文化,固非托古改制之比也。”

然而,在近世出土文物中,多与《周礼》所记名物制度相合,而其他书又常常不载。这不单证明《周礼》的内容大多可信,而且大大冲击了“古书考辨古书”的封闭辨伪系统。(王俊杰)

周礼篇章

  • 天官冢宰第一:本章描述政府官制,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吏部”,掌管政府官员。
  • 地官司徒第二:本章描述教育体制,北周时代据此设立“户部”,掌管户籍和征税。
  • 春官宗伯第三:本章描述祭祀制度,北周时代据此设立“礼部”,掌管教育及祭祀。
  • 夏官司马第四:本章描述军事制度[5],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兵部”,掌管军事方面。
  • 秋官司寇第五:本章描述刑罚制度[6],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刑部”,掌管法律和刑罚。
  • 冬官考工记第六:本章描述各种工具的制作方法,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工部”,掌管工程方面。

附注

  1. ^史记/鲁周公世家》,“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大意是说,周公在天下已经安定之后(谓已平管蔡,天下来归),为了要让周朝廷之官政有次序,且能各别其职(官宜),于是制定《周官》。
  2. ^《马融传》称:“秦自孝公已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之,搜求焚烧之独悉”。
  3. ^汉书·景十三王传》
  4. ^马融《周官传》
  5. ^尔雅有载夏天为用兵之时。
  6. ^古时行刑皆在秋天行刑。

参考资料

  • 黄公渚 选注. 周礼, 学生国学丛书. 台湾台北市: 商务印书馆发行. 1964.12. OCLC 34449636.
  • 王俊杰:《中国古典文献学概论》(济南:齐鲁书社,2006年),页243。
天官冢宰第一地官司徒第二春官宗伯第三夏官司马第四秋官司寇第五冬官考工记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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